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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奶粉生產已有三十多年歷史,最早的包裝是用磚形或圓柱形的紙盒;但由于密封性差,保存一個月后水分就比原來增加三倍之多,時間再長些奶粉就會發生哈喇味,不能食用。后來一度改用玻璃瓶包裝,保存期雖然大大延長,但由于成本高、體積大、量重、易碎等缺點,不大受消費者的歡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早在六十年代初期,上海乳品二廠技術部門首先以無毒無味聚乙烯塑料袋來代替玻璃瓶包裝奶粉,并對其保存期作了研究,認為塑料袋有防水、耐酸、耐堿等優點,雖也具有透氣性能,但水分的增加不多,而且質量沒有什么變化。為此,工商協議確定對厚度在50微米的塑料袋裝奶粉的保存期為三個月。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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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希望商業部門在安排市場供應計劃時,盡可能做到奶粉在銷售時不要超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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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店內應掌握先進貨先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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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奶粉在三個月保存期限內,如發現質量不好,沖調后發現脂肪上浮或油水分層等不良現象,均由生產的工廠負責掉換。買來的奶粉不論其是否快要接近保存期限,最好及時放入清潔的馬口鐵罐或者瓶內,并要把蓋蓋緊,儲藏于涼爽、千燥處,這樣就可以使奶粉實際保存期限延長2-'3個月。此外還應禁止將奶粉與蔥、蒜、魚、蝦、首香、胡椒、香煙、油漆或樟腦丸等儲放在一起,以保持奶粉味道的鮮美。
做法與步驟
END